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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行为考评试行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18

   一、学生行为考评每学期的得分,上限为100分,下限为0分。

二、学生的日常行为符合《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即获得基准分。基准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其它加减分操作。

三、有下列情况者应加分(控制范围: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序号

内容

分值

1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身的缺点,并积极改进

13

2

见义勇为,舍已救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有事迹材料)

1015

3

学期个人受到校、院通报表扬奖励

25

4

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有事迹材料)

35

5

学期个人获得校级单项荣誉称号和奖励

26

6

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20106

7

集体获得荣誉称号,其成员根据表现加分

14

8

非学生干部同学热心支持班、院学生工作

13

9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

13

10

认真履职的学生干部

13

11

大型文体竞赛中获奖,其成员酌情加分

13

12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

35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接受批评教育之外应酌情扣分,同一原因不重复扣分,按扣高分的一条执行。

序号

内容

分值

1

无集体荣誉观念,做出有损学校、学院、班级荣誉的事,造成不良影响

310

2

纪律松散,旷课1课时或迟到、早退2次(含集体活

动开会)

3/

3

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未达到处理或处分条件

210/

4

违纪受处理或处分受通报批评

3/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710/

 

受记过、留察处分

1520/

5

故意损坏公物(未构成处分)

15/

6

卫生检查受学校、学院批评处罚,其主要责任人

3/

7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26/

8

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缺乏主动性,同学反映强烈

5

9

经常不遵守作息制度,同学反映强烈

5

10

有损校园文明、环境卫生的行为,男女交往不得体

26/

11

对违纪现象知情不报,或提供假情况、假证据

210/

五、学生行为考评的实施

1、学生行为考评要在院党委(党总支)统一安排指导下进行。

2、非毕业班每学年开学第二周进行上学年的德育考评总结工

作,学生本人先进行自我总结,主要写明自己的优点、进步情况和存在不足。

3、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委、团支部成员对本班学生日常表现的记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加减分、总加减分值向学生宣布,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行为考评成绩表》,交院党委(党总支)。

4、院党委(党总支)对上交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行为考评成绩表》进行审核认定签章后交学生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