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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幼儿托费报销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28

自2014年11月起,本校女职工、双职工(包括雇员)报销2014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周岁前)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计划内二孩不报私托费)!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岁)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包括 计划内二孩、双胞胎 满3-6周岁中认其一个孩子,携带二孩证或说明等)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4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公地点和报销时间:

2014年11月起至15年1月(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二 在丁家桥 校医院,上午9-11点,下午2:30—5点

周三、周四 在江浦校区明斋205室。上午9:30—11:15分,

下午13点—15点

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