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方法。
一、推免考核成绩组成
符合学校规定的推荐免试条件者参加相关考核。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一)学业综合成绩:满分80分。
按学校有关推免文件的通知要求,学业综合成绩只计算前三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报名资格限定在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申报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x/a*80
(说明--专业第1名平均绩点为a,学业综合成绩得分80分;推免申请者平均绩点为x,学业综合成绩得分y分)
(二)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满分20分。
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具体加分细则确定,包括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限本科入学至提交推荐申请表。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1.参军入伍(满分4分)
本科期间应征入伍且服完兵役者得4分。
2.志愿服务(满分2分)
本科期间PU系统公益服务累计达10学时者得2分,低于10学时者不得分。
3.国际组织实习(满分2分)
本科期间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累计实习时长达1个月及以上者得2分。
4.科研成果(满分6分)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CSSCI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
6分/篇 |
其它公开发行 期刊(限2篇) |
0.6分/篇 |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限1项
创新项目省级重点(国家级) |
第一负责人2分/项,其他成员1分/项 |
创新项目省级一般、创业项目省级 |
第一负责人1分/项,其他成员0.4分/项 |
5.学科竞赛获奖(满分6分)
获奖等级及种类 |
国家级A类 |
国家级B类 |
国家级C类 |
国家级D类 |
一等奖 |
6 |
5.6 |
4.8 |
4.4 |
二等奖 |
5.6 |
5.2 |
4.4 |
4 |
①赛事认定范围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34号)执行。②竞赛项目获奖只取最高分。
二、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要从严把握。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所有推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学院将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如有建议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法政学院电话及邮箱:58139626,fzxy@njtech.edu.cn;
校研究生院电话及邮箱:58139194,yzb@njtech.edu.cn;
校纪委举报电话及邮箱: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