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专项的通知
“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是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我校联合建设的研究院。研究院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致力基于我校优势学科展开区域国别、大外交、行业(产业)发展、国际人才培养、政校企合作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为贯彻创新发展理念,聚焦重大研究议题,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培育国际化科研力量,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人文交流合作机制、项目推进等研究
2、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化工、建筑领域内产业、高等教育专业的合作现状与未来挑战研究
3、中国语言、文化在“一带一路”国家的传播研究
4、我国“一带一路”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培养等研究
5、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一带一路”相关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二、项目设置
项目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1万元,一般课题0.3万元,并酌情设立立项不资助项目。
三、项目管理
1、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处)负责课题的通知发布、评审和后期管理工作。
2、申请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以真实可靠的数据为基础;研究须收集官方、权威、可靠的资料,合理使用第一手资料,引用材料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可申请延期一次,不得超过1年;逾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取消课题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4、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结题: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或市厅级及以上报刊文章1篇,或获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批示1篇。此外需提供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10000字)。
(2)一般课题结题:鼓励发表文章,需提供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
(3)所有课题将由专家评审进行验收结题。
(4)研究成果须以“南京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原则上需标注“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专项”和“立项编号xxx”字样。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由学院(单位)初审盖章汇总后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行政楼415;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njtechskc@163.com,并同步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文件命名为“申请人所在学院(单位)+姓名+课题名称”。
联系人:范老师、薛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海外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7日
附件: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