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江苏社科发展史”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江苏省内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相关科研单位,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1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决定》,组织社科界开展阐释研究,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为江苏社科馆建设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共确定1个招标选题,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在研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之日起3年、自撤项之日起4年内不得主持申报。
4.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1人,由首席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原则上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研究时限自历史开端至现当代,也可根据研究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研究地域上以江苏现行政区划为基础;研究内容上重点突出江苏社科发展的历史脉络、重要人物、重要事件、重大成果、重大影响等。
3.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项目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江苏社科发展史》专著及衍生产品。根据项目成果质量,推荐列入《江苏文库·研究篇》出版候选书目。
5.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项目应紧密对接服务江苏省社科馆建设,建立课题研究与场馆规划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智囊团作用。项目启动6个月内应形成研究大纲和课题研究资料整理等阶段性成果,有效服务社科馆建设。
七、投标纪律要求
1.各有关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
八、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安排:
(1)11月18日16:00前,申报老师将《投标书》的电子文本(PDF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学院请同步完成审核;
(2)11月20日16:00前,报送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完成学校公章加盖)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至行政楼415室。
2.相关程序:省社科联会同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同时在江苏社科网和江苏社科规划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罗婷婷、范泽禹,联系电话:025-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