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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11-04    更新时间:2026-11-04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引导激励广大学生奋进新征程,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5级(不含2024级专转本新生)在读本科生、建筑学院2022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2026年11月。

三、评选条件

参评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等四个学生评优评先文件的通知》(南工校学〔2021〕39号)执行。

四、评选程序

1.开展评选工作动员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及评选程序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组织学生学习相关评选条件和程序,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评选、参与评选。

2.网上申报(11月3日—11月7日)

本次评选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学生须登录电脑端智慧南工,点击“办事大厅”,在“服务类别”中选择“学生事务”并点击“本科生评优评先”进入申报界面,根据《评优评先系统学生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选择需要申报的类别开始办理。请务必仔细核查个人和集体的详细信息,按照流程要求填写申报内容,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可在“我的申请”中查看审核进度。如发现异议项,以学院为单位,自行与数据归口部门协调修改后报学工处。

3.辅导员、学院审核(11月6日—11月11日)

学生申报后,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根据《评优评先系统审核操作手册》(附件2)完成学院初审,辅导员审核时必须填写审核意见,明确写明“推荐参评校(具体类别)”。先进个人奖项申报须在班级评选会上得到三分之二(系统取值为66.67%)以上的同意票,由辅导员在审核时填写“班级评议”结果。

4.材料报送(11月12日下午4点前)

请各学院完成辅导员、学院审核后,于11月12日下午4点前将《XX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送至明正楼211,电子版材料通过学工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系统审核的电子版数据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一律以纸质版为准。联系人:邢晓雪,58139092;布马力亚木,58139097。

常见问题提醒: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时未填写担任职务和任期或填写的任职和任期不满足申报条件;辅导员未填写班级评议结果;系统填报内容与提交汇总材料不符;学生学号、姓名等基础信息存在错误(申报数据应取自学院审核后系统导出数据)。

5.学校审批

学生工作处汇总初步核验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多个学院学生混合居住宿舍参与评选时,评比结果同时累计至相关学院统计数据,辅导员在审核混合宿舍申报时,请务必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该宿舍为混合宿舍。

2.请提醒学生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关闭视为自动放弃。可以兼得的奖项需要分别申报,不能兼得的奖项,其中一项申请通过后,另一项则无法通过审核。

3.先进集体评优评先以现有的班级、宿舍为单位进行申报,确定一名申报人,不要重复申报。申报涉及数据按照现有班级、宿舍所有学生2025-2026学年相关数据进行计算,涉及学籍异动和宿舍调整的学院需要特别注意。

4.各学院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评选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将推荐名单在院内公布,保证程序正当,做到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结合学生申报情况,认真核准上报名单,申报内容务必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

5.本次评优评先使用学工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操作指南,遇到问题汇总反馈,学校将及时沟通解决。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1月3日